注册税务师考试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准入国家指定统一考试。从98年起,我国人事部和国家税务部局已连续九年组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一次考试举办时间为1998年6月20日,参考对象是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书两年以上并正在从事税务代理的工作人员。当时的考试科目仅有一科就是《税务代理实务》。
第二次为99年6月25—27日。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从1999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是每年举行一次,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为: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科目为五门:《税法(I)》、《税法(II)》、《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
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最后一个周末,从周五的下午开始,每半天考试一个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年度的8月下旬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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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6月20日 |
14∶00-16∶30 |
财务与会计 |
6月21日 |
9∶00-11∶30 |
税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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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税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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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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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税务代理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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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教材




